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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009

罪证确凿也要当庭释放─中国留学生在加拿大造假案

  在我们审理上海案件的那天在加拿大多伦多北部新市的安省法庭一个案件的主审法官保恩在判决时表示此案是他在任法官四年的生涯中最难作出裁决的一次他非常痛苦。法庭掌握大量确凿的证据案件涉及严重刑事罪行并危及加拿大的国家安全但是他却不得不裁决嫌疑人无罪并将其当庭释放,因為警方在调查行动中出现了违规现象。他语重心长地规劝获判无罪的两名中国留学生,在人生道路上要选择走正路。


  两名涉嫌製造假护照、假证件、假学歷证明等文件的一男一女中国留学生,二十五岁的沉彦(Yan Shen音译)和二十六岁钟蕊琼(Rui Qiong Zhong音译)获判无罪。钟蕊琼获当庭释放,沉彦则因為涉签证过期,非法滞留,所以转由移民局处理。


  案件发生在二○○七年三月,加拿大多伦多北部马克汉姆市(Markham)的警方,在一个华人聚集区巡逻,因為当地频繁发生汽车及安全气袋被盗案。警察见到两辆汽车在一栋房屋前形跡可疑,当时天气寒冷,而房屋大门敞开,警察怀疑有人蓄意打劫,於是上前询问。可是从房屋内走出的一名男留学生一见警察,一言不发,转身就往地下室跑,令警察感到蹊蹺,於是跟进去察看,结果展现在他面前的景象却令他大出意外。留学生的住处竟然是一个造假加工厂,有大量各种假身份证件、假文件证明和大量造假工具。


  警方当时在房屋内拘捕了五名案发时年龄介於二十三至二十六岁的中国留学生,并用手銬銬起了其中年龄最大并态度嚣张的女留学生钟蕊琼和二十五岁的沉彦。转天,警方在申请了搜查令之后,再次到房屋内进行彻底搜查,找出数百份尚未完工的假文凭、假成绩单、假学歷、假移民卡、假护照、假学生签证、假汽车驾照。此外,还有护照钢印模、大量的中国和加拿大各级政府及机构的印章等。


  警方说,经专家鉴定,这些假货的「乱真」程度令人惊讶。只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专业人士,才能分辨得出真假。警方表示,涉案的中国留学生公然在互联网上刊登广告,列明各类「货品」的价目,例如:一张学生签证或往返签证定价一千五百加元,学歷加三份公证书是二千加元,学歷加三份公证书及一份网上成绩单是三千加元,「托福」考试成绩是二千五百加元。最贵的是假结婚移民证明,要价一万八千加元。警方还称,当时仍有超过一百名试图购买这些假文件的华人客户。多伦多警察总长当时表示,这是加拿大有史以来破获的最大型的製造假证件及假文件的案件,涉案假证件假文件应有尽有,让人大开眼界。而嫌疑人竟然在互联网上公开刊登广告,列明每项偽造文件的价目表,更显猖狂。


  五名中国留学生被控以多项与诈骗有关的罪名。不久,控方以证据不足撤销了对三名来自上海的留学生许杰、王兆阳及朱元侠的有关控罪,另外一名男留学生沉彦和唯一的女留学生钟蕊琼则进入司法程序。沉彦因為涉非法滞留继续遭羈押,钟蕊琼则获交保释放。当时,钟蕊琼怀有身孕,在结案前几个月已经產下孩子。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曾多次无视法庭传召,拒不出席法庭聆讯。


  今年十月底,案件的审理进入最后结案陈词阶段,被告聘请的律师玛丽.克莱默在庭上表示,警察在遇到嫌疑人时,没有充分的理由,也没有搜查令,就进入案件中的房屋调查,还用手銬銬人,违反了加拿大人权宪章的有关条文。因為人权宪章有具体的条文规管警方的调查工作。警察的做法,是已经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所以,警方通过不规范的手段找到的任何证据,都应该被视為无效。加拿大人权宪章保障每一个在加拿大的个体的权利。


  十一月五日,主审法官保恩在裁决时表示,他採纳辩方律师提出的有关加拿大《人权宪章》中第二十四(2)条《排除证据》条文,原因是案发当晚警方人员在搜查及调查行為上,出现违规情况。因此他裁定两名涉案中国留学生钟蕊琼及沉彦无罪。他说,这是一宗不寻常的案件。警方发现的证据属於异常严重罪案性质,罪案甚至影响加拿大国家安全,该案的严重性是可以想像的。儘管如此,警方在案件调查过程的违规行径也是不能原谅的。


  今天十二月五日是案件上诉的最后期限,看来控方已经放弃上诉。而案件中的女留学生钟蕊琼在被问到如果控方上诉如何看待,她说:「会奉陪到底」。


  近日,加拿大《多伦多星报》的一名记者,假扮成客户,追踪调查并报道了二十六岁的来自中国大陆的孙鹏,大量製造加拿大各著名学府假学歷的案件。孙鹏在过去的四年间,已经出售了上千份假文凭学歷,每份要价在三千元到六千元之间。他表示,他的大部份客户是不愿意上学的中国留学生,或者是為了拿到一份假高等学歷回流中国高薪就业的大陆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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